公示送達113年2月23日屏執和112罰00075914字第1130046973A號執行命令及113年3月28日屏執和112罰00075914字第1130086483X號執行命令共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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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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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1日
發文字號:屏執和112年道罰執字第00075914號
主旨:公示送達113年2月23日屏執和112罰00075914字第1130046973A號執行命令及113年3月28日屏執和112罰00075914字第1130086483X號執行命令共2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2年度道罰執字第75914號義務人王協泰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王協泰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和股書記官領取。
二、本件於113年2月23日以屏執和112罰00075914字第1130046973A號執行命令扣押義務人於第三人之存款債權,並於113年3月28日以屏執和112罰00075914字第1130086483X號執行命令請第三人鳳山新甲郵局將扣押之款項解繳予移送機關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屏東監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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