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112年11月14日屏執和112稅00008176字第1120207191A號執行命令及112年12月27日屏執和112稅00008176字第1120226361X號執行命令共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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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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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3日
發文字號:屏執和112年地稅執字第00008176號
主旨:公示送達112年11月14日屏執和112稅00008176字第1120207191A號執行命令及112年12月27日屏執和112稅00008176字第1120226361X號執行命令共2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2年度地稅執字第8176號義務人林正生之土地稅法-地價稅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林正生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和股書記官領取。
二、本件於112年11月14日以屏執和112稅00008176字第1120207191A號執行命令扣押義務人於第三人之存款債權,並於112年12月27日以屏執和112稅00008176字第1120226361X號執行命令請第三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將扣押之款項解繳予移送機關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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