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112年12月27日屏執和112罰00236964字第1120406873X號執行命令共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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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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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27日
發文字號:屏執和112年強汽罰執字第00236964號
主旨:公示送達112年12月27日屏執和112罰00236964字第1120406873X號執行命令共1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2年度強汽罰執字第236964號義務人彭思綺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彭思綺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和股書記官領取。
二、本件於112年12月27日以屏執和112罰00236964字第1120406873X號執行命令請第三人東港中正路郵局將扣押之款項解繳予移送機關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屏東監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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