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112年11月16日屏執和112費00031885字第1120176834A號執行命令共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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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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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21日
發文字號:屏執和112年汽費執字第00031885號
主旨:公示送達112年11月16日屏執和112費00031885字第1120176834A號執行命令共1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2年度汽費執字第31885號等義務人劉庠榛之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機車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劉庠榛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和股書記官領取。
二、本件於112年11月16日以屏執和112費00031885字第1120176834A號執行命令扣押義務人於第三人之存款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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