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112年8月18日屏執忠111稅00022705字第1120148971X號之收取命令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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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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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日
發文字號:屏執忠111年牌稅執字第00022705號
主旨:公示送達112年8月18日屏執忠111稅00022705字第1120148971X號之收取命令1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1年度牌稅執字第22705號等義務人陳建良 (被繼承人陳朝飛)之使用牌照稅法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陳建良 (被繼承人陳朝飛)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忠股書記官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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