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執和112費00065468字第1120130854A號、1120160924X及1120160934K號執行命令共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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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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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25日
發文字號:屏執和112年汽費執字第00065468號
主旨:公示送達112年08月08日屏執和112費00065468字第1120130854A號執行命令、112年09月25日屏執和112費00065468字第1120160924X執行命令及112年09月25日屏執和112費00065468字第1120160934K號執行命令共3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2年度汽費執字第65468號等義務人陳永綾之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機車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陳永綾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和股書記官領取。
二、本件於112年08月08日以屏執和112費00065468字第1120130854A號執行命令扣押義務人於第三人之存款債權,112年09月25日以屏執和112費00065468字第1120160924X執行命令請第三人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將扣押款項解繳予移送機關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屏東監理站,112年09月25日屏執和112費00065468字第1120160934K號執行命令撤銷第三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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