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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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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屏執和112罰00000532字第1120237783A號及1120270493X號之執行命令共2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8-30
  • 資料點閱次數:85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829

發文字號:屏執和112年強汽罰執字第00000532

 

主旨:公示送達112720日屏執和11200000532字第1120237783A號之執行命令及112823日屏執和11200000532字第1120270493X號之執行命令共2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2年度強汽罰執字第532號等義務人黃詠瑄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黃詠瑄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和股書記官領取。

二、本件於112720日以屏執和11200000532字第1120237783A號之執行命令扣押義務人於第三人之存款債權,並於112823日以屏執和11200000532字第1120270493X號之執行命令請第三人華南銀行斗六分行將扣押之款項解繳予移送機關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屏東監理站恆春監理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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