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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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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112年7月24日屏執和112罰00051620字第1120237113X號執行命令共1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7-25
  • 資料點閱次數:141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724

發文字號:屏執和112年道罰執字第00051620

 

主旨:公示送達112724日屏執和11200051620字第1120237113X號執行命令共1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2年度道罰執字第51620號等義務人王志誠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王志誠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和股書記官領取。

二、本件於112724日以屏執和11200051620字第1120237113X號執行命令請第三人潭子郵局將扣押之款項解繳予移送機關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屏東監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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