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112年3月23日屏執和111健00290896字第1120029222A號執行命令及112年6月6日屏執和111健00290896字第1120054992X號執行命令及共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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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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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6日
發文字號:屏執和111年健執字第00290896號
主旨:公示送達112年3月23日屏執和111健00290896字第1120029222A號執行命令及112年6月6日屏執和111健00290896字第1120054992X號執行命令及共2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1年度健執字第290896號等義務人郭子嫚之全民健康保險法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郭子嫚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和股書記官領取。
二、本件112年3月23日以屏執和111健00290896字第1120029222A號執行命令扣押義務人於第三人之存款債權,並於112年6月6日以屏執和111健00290896字第1120054992X號執行命令請第三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將扣押款項解繳予移送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高屏業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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