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112年3月13日屏執和111罰00266596字第1120091463A號執行命令及112年5月9日屏執和111罰00266596字第1120164963X號執行命令共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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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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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12日
發文字號:屏執和111年道罰執字第00266596號
主旨:公示送達112年3月13日屏執和111罰00266596字第1120091463A號執行命令及112年5月9日屏執和111罰00266596字第1120164963X號執行命令共2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1年度道罰執字第266596號等義務人李義明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李義明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和股書記官領取。
二、本件於112年3月13日以屏執和111罰00266596字第1120091463A號執行命令扣押義務人於第三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存款債權,並於112年5月9日以屏執和111罰00266596字第1120164963X號執行命令請第三人將扣押之存款債權解繳至移送機關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屏東監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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