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112年3月2日屏執和109罰00195113字第1120066133A號執行命令及112年4月21日屏執和109罰00195113字第1120145883X號執行命令共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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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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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4月21日
發文字號:屏執和109年勞基罰執字第00195113號
主旨:公示送達112年3月2日屏執和109罰00195113字第1120066133A號執行命令及112年4月21日屏執和109罰00195113字第1120145883X號執行命令共2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09年度勞基罰執字第195113號義務人陳龍威(原姓名陳成義)之勞動基準法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陳龍威(原姓名陳成義)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和股書記官領取。
二、本件於112年3月2日以屏執和109罰00195113字第1120066133A號執行命令扣押義務人於第三人之存款債權,並於112年4月21日以屏執和109罰00195113字第1120145883X號執行命令請第三人解繳扣押款項予移送機關屏東縣政府勞動暨青年發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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