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回首頁

:::

公示送達112年 3 月 27 日屏執平111罰00055385字第1120120173A號之(執行命令函)1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4-10
  • 資料點閱次數:168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47

發文字號:屏執平111年公路罰執字第00055385

 

主旨:公示送達1123 27 日屏執平11100055385字第1120120173A號之(執行命令函)1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1年度公路罰執字第55385號等義務人張譽耀(張福成 .張文平)之公路法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張譽耀(張福成 .張文平)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平股書記官領取。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