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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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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112年3月7日屏執仁111年營所稅執專字第00023118號之命義務人(負責人)於指定期日至分署報告財產狀況命令一件(暨通知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3-09
  • 資料點閱次數:169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37

發文字號:屏執仁111年營所稅執專字第00023118

 

主旨:公示送達11237日屏執仁111年營所稅執專字第00023118號之命義務人(負責人)於指定期日至分署報告財產狀況命令一件(暨通知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1年度營所稅執專字第23118號等義務人建統營造有限公司之所得稅法-營利事業所得稅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建統營造有限公司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仁股書記官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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