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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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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屏執忠111年健執字第00017174號之檢還股票函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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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2-03-06
  • 資料點閱次數:279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33

發文字號:屏執忠111年健執字第00017174

 

主旨:公示送達屏執忠111年健執字第00017174號之檢還股票函1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1年度健執字第17174號等義務人萬眾之全民健康保險法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萬眾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忠股書記官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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