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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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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111年12月12日屏執和111稅00022588字第1110191881A號執行命令及112年2月23日屏執和111稅00022588字第1120054891X號執行命令共2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2-24
  • 資料點閱次數:71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223

發文字號:屏執和111年地稅執字第00022588

 

主旨:公示送達1111212日屏執和11100022588字第1110191881A號執行命令及112223日屏執和11100022588字第1120054891X號執行命令共2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1年度地稅執字第22588號義務人王大成之土地稅法-地價稅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王大成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和股書記官領取。

二、本件於1111212日屏執和11100022588字第1110191881A號執行命令扣押存款債權,並於1122 23日屏執和11100022588字第1120054891X號執行命令收取存款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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