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 112年2月7 日屏執平111罰00101313字第1120021463A號之(執行命令函)1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2-21
- 資料點閱次數:316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20日
發文字號:屏執平111年道罰執字第00101313號
主旨:公示送達 112年2月7 日屏執平111罰00101313字第1120021463A號之(執行命令函)1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1年度道罰執字第101313號等義務人吳東宸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吳東宸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平股書記官領取。
附件下載
- 屏執平111罰00101313字第1120021463A號之(執行命令函)1件.pdf45 KB 112-02-21 下載次數: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