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執仁111稅00007408字第1120000921X號、屏執仁111稅00007408字第1120000931K號之收取存款命令、撤銷命令,各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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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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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月9日
發文字號:屏執仁111年地稅執字第00007408號
主旨:公示送達112年1月 日屏執仁111稅00007408字第1120000921X號、屏執仁111稅00007408字第1120000931K號之收取存款命令、撤銷命令,各1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1年度地稅執字第7408號等義務人陳芬菊之土地稅法-地價稅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陳芬菊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仁股書記官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