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回首頁

:::

公示送達111年10月6 日屏執和111年助執字第00002174號之指界函1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9-30
  • 資料點閱次數:219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930

發文字號:屏執和111年助執字第00002174

 

主旨:公示送達111106 日屏執和111年助執字第00002174號之指界函1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1年度助執字第2174號義務人鐘天佑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鐘天佑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和股書記官領取。

二、本件爰定於111106日上午10時進行指界。

附件下載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