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 111 年 8 月16 日屏執廉111年地稅執字第00008138號及111 年8月12日屏執廉111稅00008138字第1110134061A號之(執行命令函共2件)1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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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22日
發文字號:屏執廉111年地稅執字第00008138號
主旨:公示送達 111 年 8 月16 日屏執廉111年地稅執字第00008138號及111 年8月12日屏執廉111稅00008138字第1110134061A號之(執行命令函共2件)1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1年度地稅執字第8138號義務人張鴻熙之土地稅法-地價稅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張鴻熙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廉股書記官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