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111年8月18日屏執和111年助執字第00002174號之指界函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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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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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18日
發文字號:屏執和111年助執字第00002174號
主旨:公示送達111年8月18日屏執和111年助執字第00002174號之指界函1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1年度助執字第2174號義務人鐘天佑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鐘天佑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和股書記官領取。
二、本件爰定於111年9月22日上午10時進行指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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