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執廉110稅00036247字第1110114001X號之(執行命令函)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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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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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11日
發文字號:屏執廉110年牌稅執字第00036247號
主旨:公示送達 111 年 6 月 29 日屏執廉110稅00036247字第1110114001X號之(執行命令函)1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0年度牌稅執字第36247號等義務人張榮財之使用牌照稅法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張榮財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廉股書記官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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