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執和110年傳病罰執字第179816號等之命義務人報告財產狀況公文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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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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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5月17日
發文字號:屏執和110年傳病罰執字第00179816號
主旨:公示送達 111 年 5月 17 日屏執和110年傳病罰執字第179816號等之命義務人報告財產狀況公文1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本分署110年度傳病罰執字第179816號等義務人李宗哲之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李宗哲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和股書記官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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