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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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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温壽陽之第二次不動產拍賣通知1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12-16
  • 資料點閱次數:251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1214

發文字號:屏執忠109年助執字第00000315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温壽陽之第二次不動產拍賣通知1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09年度助執字第315號義務人弘得禧企業有限公司擔保人温壽陽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行政執行事件,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温壽陽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忠股書記官領取。

二、本件爰定於11114日下午15時進行第二次不動產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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