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匯眾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人王飛琰之查封登記函、協助指界函各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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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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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9月16日
發文字號:屏執忠107年地稅執字第0002652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匯眾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人王飛琰之查封登記函、協助指界函各1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07年度地稅執字第26520號等義務人匯眾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之土地稅法-地價稅行政執行事件,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匯眾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人王飛琰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忠股書記官領取。
二、本件爰定於110年10月22日上午8時50分進行指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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