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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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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針對樺加沙颱風受災義務人的寬緩執行措施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9-24
  • 資料點閱次數: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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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針對樺加沙颱風受災義務人的寬緩執行措施

     過去2天臺灣在樺加沙颱風之影響下,恆春半島受到強風、豪雨之影響,造成部分地區淹水及停電,尤其是屏東縣山地鄉受到大雨襲擊,部分村落因颱風毀損電線造成停電,也有鐵皮屋頂被吹落及聯絡道路受損,陸續傳出災情。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為減輕災民於恢復家園時的衝擊與負擔,秉持著法務部「公義與關懷」之政策目標,關懷災區義務人,視個案情形採取下列寬緩執行措施:

一、針對受災義務人,為不影響民眾整理家園,暫緩現場執行。

二、民眾如收到分署傳繳通知或執行命令,可致電承辦之執行人員,申請改期或至「線上申請」專區線上申請改期。

三、受災義務人若有經濟上之困難,無法一次繳清欠款,可檢具相關釋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已辦理分期繳納之受災義務人,亦可檢具相關釋明文件,申請延長分期繳納期數,分署會以從寬原則協助辦理分期。

四、義務人若因水災造成生活困難之情形,分署將提供協助轉介相關社福機關()申請急難救助,以協助度過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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