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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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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3450公斤氰化鉀在哪裡?大廠關場前未定期申報被罰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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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人公司105年8月起未定期申報3450公斤氰化鉀等毒性物質運作紀錄,被環保局開罰,案件移送屏東執行分署,此為示意圖,非義務人公司3450公斤氰化鉀在哪裡?大廠關場前未定期申報被罰
屏東執行分署書記官登門訪查後成功徵起

  屏東科技產業園區內一家生產太陽能電池的大廠,持有3450公斤氰化鉀 等毒性物質,105年停工時原本還有按月申報持有數量,但8月起未進行毒性 化學物質運作紀錄之申報,被縣府環保局開罰 6萬6000元,縣府另通知公司 應提出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亦未完成,而被裁處30萬元罰鍰,該公 司在 106 年 8 月間已將廠內該批毒物合法轉讓給另一家公司。此公司資本額 上億元,近10年間由公司自行繳納或因分署的執行,已清償上千萬元的勞健 保案件與欠稅案件,惟公司廠房及機器設備於106年遭法拍,無力再繳納,經 屏東分署溝通協調,請負責人之會計師協助處理國稅局的退稅申請,希望能以 退稅款來償還所欠罰單。

  近半年後,承辦書記官為追蹤進度,本月親至負責人所留通訊地訪查,雖 當天未遇負責人本人,但適逢其長輩在場,書記官婉轉告以公司仍有部分罰單 未繳,希望能代為向負責人轉達,請其積極處理公司退稅事宜,並儘速前來繳 納餘款,以避免後續之分署執行作為。數日後負責人果帶著現金前來分署,將 41 萬餘元罰單一次繳清。環保案件向來難以徵起,本件能全案清償,實屬難 得。

  屏東分署表示,大廠關場前會有很多的申報程序或流程要處理,例如大量 解雇勞工60日前應提出相關計畫書,本件義務人公司因為沒有做到這點還另 外被罰了10萬元,而各種環保法規上的申報義務都有其公益的立法目的,為 維持法秩序的運作,分署會繼續強力執行環保案件,共同捍衛我們環境的永續 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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