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貨運業者載8公噸禽畜糞未帶運送證明文件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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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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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運業者載8公噸禽畜糞未帶運送證明文件被罰
屏東執行分署扣押公司存款 義務人火速繳清12萬元
屏東市一家貨運公司去年 3 月初載運一卡車的禽畜糞,行經臺東縣鹿野 鄉時,被臺東縣環保局攔查並當場抽檢,發現司機未隨車攜帶相關運送證明文 件供查核,遂依廢棄物清理法對公司處以12萬元罰鍰,公司接到罰單後置之 不理,案件於去年底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分署受理案件後先 發文通知公司繳款,當時駕車司機曾致電書記官表示他是靠行於義務人公司, 他會負責處理,預計每月匯款1萬元來繳罰單,經過數月卻遲遲未見其繳納, 執行人員遂直接核發扣押命令凍結義務人公司之存款,方以現金一次到署繳 清,書記官旋即通知銀行撤扣。
生禽畜糞是指未完全腐熟的雞豬糞,因為含氮量高,農民種植釋迦等作物 時習慣用來作為肥料,卻也同時會造成蚊蠅滋生並產生惡臭,影響鄰近住家生 活環境品質,故依照縣府公布的標準流程,業者應先腐熟發酵後,再依規定申 請「清運遞送聯單」,司機在運送過程中則須攜帶該聯單作為證明文件,違者 最高可裁罰 30 萬元。本件違規時卡車上的禽畜糞共 250 包、每包 35 公斤, 總重量高達8.75公噸,被查獲時司機雖有攜帶遞送聯單,但聯單上所載縣府 承辦人開單日期距離該次載運日間隔太久,顯然非當次的運送證明文件,遂被 認定未隨車攜帶聯單。
屏東分署表示,運輸業界多有靠行情事,然而靠行司機有相關交通違規及 行政罰鍰罰單產生時,如係以公司為開罰對象,案件一旦移送到分署執行,分 署可執行被靠行公司的財產及所得,亦即分署可扣押公司的應收帳款或查封 公司名下車輛,近期亦有其他交通公司在國道上超重被罰 20餘萬元,司機繳 了幾期分期款不再續繳,經分署扣押公司存款才趕緊繳清的案例。分署呼籲不 論是交通公司或司機,皆應遵守各項法規,以免行為人司機或公司財產被開罰 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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