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前年大年初一酒駕拒測 屏東執行分署查封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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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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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大年初一酒駕拒測 屏東執行分署查封土地
義務人火速繳清18萬元罰單
屏東高樹有位中年男子前(110)年大年初一下午騎乘機車,被警察攔檢 時拒絕接受酒測,監理站對他開罰18萬元,男子不繳罰單,案件於去(111) 年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分署受理後著手調查義務人財產,發 現男子甫因法院判決分割共有物,剛取得一筆45坪土地的完整所有權,遂火 速通知地政事務所查封該筆不動產,義務人接到公文後雖曾到分署辦理分期, 但僅繳了一期就不再處理,書記官另前往現場訪查勸諭男子勿再酒駕,義務人 則陳稱無業靠親友接濟中,無法繳納罰單。
去年底分署書記官、執行員偕同監理站及地政人員,前去高樹張貼土地查 封公告並辦理指界,義務人當場表示要再回去想想如何處理欠款,一週後便帶 著鈔票,趕在這個農曆春節前繳清該筆罰單,過年前順利將債務清理完畢。
移送執行時義務人名下若無不動產,之後因繼承或法院判決共有物分割 而新取得土地或建物所有權,分署皆可以查封拍賣。屏東分署提醒農曆春節將 屆,民眾圍爐團圓聚餐宴飲機會日增,酒後可找代駕、搭乘計程車或公共運輸 工具,切勿開車以避免傷人傷己。為響應酒駕零容忍,分署對於酒駕案件必定 徹底執行,以守護用路人的交通安全,並貫徹交通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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