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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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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墾丁豪華民宿無照經營挨罰30萬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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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無照經營墾丁豪華民宿挨罰30萬元,書記官至墾丁現場訪查墾丁豪華民宿無照經營挨罰30萬元
屏東執行分署查封市價上億元近萬坪土地後抱現金繳清

  屏東墾丁有間渡假會館坐擁花園與無敵海景,前(110)年未領取民宿登 記證經營 15 個房間的住宿業務,被屏東縣政府依據發展觀光條例裁罰 30 萬 元並勒令歇業,老闆卻遲未繳納罰款,案件於去(111)年移送至法務部行政 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分署受理後發現老闆名下座落於墾丁的11筆土地面積 近萬坪,光是公告現值即高達 5000多萬元,市價應有上億元,義務人資產雄 厚,分署遂先發函通知老闆到分署報告財產狀況,卻遲遲未現身,書記官數次 電話聯繫義務人後,老闆陳稱近期內將繳款,卻始終未履行,執行人員遂至已 易手經營的豪華民宿現場訪查,在場人表示義務人數年不在該處且沒有他的 聯絡方式,執行人員復前往他名下另一棟亦座落在墾丁的別墅查訪,則已人去 樓空。

  因為義務人不動產上有設定多筆高額抵押,如進入拍賣程序,拍定後的價 金需優先清償抵押債權,如有餘額才能沖抵罰款,執行人員為落實公法債權之 保障,迅即發函地政事務所辦理義務人土地與建物的查封登記,準備進行鑑價 等拍賣前置作業,年初書記官復以電話聯繫告知查封事實,促其盡快繳款以免 不動產被拍賣,義務人這才在農曆年後趕緊抱著現金到分署一次繳清罰單及 其他欠稅。

  屏東分署表示,無照經營民宿業務得按次處罰,每次最高罰鍰 30 萬元, 主管機關並得斷水斷電或強制拆除,衍生的費用亦需由業者負擔,罰單及費用 如經移送,分署定會貫徹執行,以確保國人旅宿安全。另外,疫情趨緩後旅遊 業蓬勃發展,分署提醒如係入住民宿振興繁榮在地經濟與觀光產業,可先上網 查詢是否為合法民宿,以保障自身安全與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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