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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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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肥料不能隨便賣 網拍無照肥料挨罰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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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網拍無照肥料挨罰 5 萬元,示意圖肥料不能隨便賣 網拍無照肥料挨罰
屏東執行分署扣薪扣存後繳清

  屏東市有位民眾在拍賣網路平台販售肥料,然而商品並未取得肥料登記 證,經主管機關訪談後,賣家亦坦承違規事實,屏東縣政府農業處遂依據肥料 管理法對他開罰5萬元,老闆卻遲未繳納罰款,案件於去(111)年年初移送 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分署受理後曾核發執行命令扣押義務人 的存款與薪水,但僅執行到數千元,上個月分署再次扣押這位賣家共 7 間金 融機構的存款,義務人這才趕緊購買郵政匯票繳清全部罰單,分署也迅速通知 銀行解除扣押。

  屏東分署表示,肥料需事先申請並領得肥料登記證後始得對外販賣,出售 無照肥料最高會被裁罰 25萬元。分署目前所受理的肥料管理法案件,違規態 樣繁多,有義務人是所販售產品的肥料登記證已逾期失效,還有義務人是肥料 外包裝未登載製造業者電話,以致與肥料登記證標示樣張不符,或者販售的肥 料經抽查後成分不足,品質不符規定。

  屏東分署提醒,網路販售肥料應遵守肥料管理法的各項規定,例如不得分 裝或稀釋,商品頁面應清楚標示肥料登記證字號、品目與登記成分,且不能作 虛偽誇張的不正當宣傳。相關裁罰案件一旦移送,分署會貫徹執行,以保障消 費者權益,健全肥料管理制度,並使農友得以安心使用合格的肥料,共同落實 環境之保護與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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