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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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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無照酒駕又闖紅燈 義務人挨罰近20萬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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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執行分署提醒訂房或入住前要先查詢是否為合法旅宿業無照酒駕又闖紅燈 義務人挨罰近20萬元
屏東執行分署要扣押保單 親友團出面辦分期

  屏東有位男子駕照被吊銷後,110年 3月間卻還酒駕上路,行經長治繁華 某一交叉路口因為闖紅燈被警察攔查,男子竟拒絕接受酒測,屏東監理站對他 開立拒測罰單18萬元,再加上無照闖紅燈罰單1萬1700元,近20萬元的違 規案件於同年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分署受理後發現義務人 名下只有一部近30年的中古車,曾扣押他的郵局存款但戶頭裡並沒有錢。

  針對義務人前述高風險行為不容輕貸,書記官二度通知義務人到分署報 告財產狀況,但男子並未現身,執行人員親赴他家現場催繳,亦未發現義務人 的車輛,且男子外出打零工不在家,分署鍥而不捨繼續查詢義務人保險投保狀 況,發現他有投保保額百萬元的保險,每個月由其母親帳戶扣款代繳保費,書 記官多次電話聯絡義務人及其家人,男子還是不在家,執行人員向義務人母親 表示再不繳納,保單可能會依法扣押。義務人母親請男子的姐姐與分署聯絡, 之後由義務人的姐姐特地從北部南下代理男子辦理分期,預計於一年後繳清 罰款。

  屏東分署表示,保險公司收到分署扣押命令,就不能讓義務人領取保險給 付、辦理保單借款或者變更受益人,而且依據最新實務見解,分署於符合特定 要件下還可以通知保險公司終止保約,將保險公司應返還給義務人的解約金 用以充抵所滯欠的罰單。端午佳節將近,親友團聚餐宴飲機會日增,分署提醒 酒後切勿開車以避免傷人傷己,為響應酒駕零容忍,分署必定徹底執行酒駕案 件,以守護用路人的交通安全,並貫徹交通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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