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恆春自然美景農莊 墾丁高CP值民宿 無照挨罰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5-22
- 資料點閱次數:197
恆春自然美景農莊 墾丁高CP值民宿 無照挨罰
屏東執行分署扣押存款後二位旅宿業者繳清
恆春有間度假休閒農莊以夕照、星空為賣點,營業客房數達 22間,卻未 領有旅館業登記證;墾丁某間民宿標榜吃飯購物戲水皆方便,還可代為規劃包 套旅遊,網友評價高 CP 值,惟業者並無民宿登記證卻經營 14 個房間的民宿 業務。屏東縣政府於前(110)年及去(111)年實施聯合稽查發現後,參照二 名業者的營業房數,依據發展觀光條例分別裁罰30萬元及27萬6000元並勒 令歇業,案件移送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
分署受理後發現二位義務人皆坐擁高額不動產與多檔上市公司股票,其 中一位老闆名下13筆土地與房屋皆無抵押權設定,另一位老闆北部的房子價 值數千萬元,在中部也有土地,資產皆遠大於所欠罰款。分署先行凍結二人名 下數間銀行存款,其中一位老闆來信表示因其他業務經營不善欲辦理分期,由 於這位老闆的不動產無抵押權設定且股票現值大於裁罰金額,並非無力一次 繳納,分署遂駁回其申請。二位義務人往來銀行皆回報足額扣押後,分署另核 發執行命令通知銀行解繳義務人存款,二位旅宿業者違規罰單方迅速徵起執 行完畢。
依據發展觀光條例規定,合法的旅館及民宿需辦理責任保險,主管機關並 會查檢其經營管理與營業設施,屏東分署提醒,端午連假及暑假將屆,國人出 遊預訂或入住旅館及民宿前,可先上網查詢是否為合法業者,以保障自身權益。 無照經營旅館得按次處罰,每次最高罰鍰 50萬元,無照經營民宿最高則是裁 罰30萬元,案件一經移送,分署定會貫徹執行,以確保國人旅宿安全。
附件下載
- 屏東分署扣押存款後無照旅宿業者繳清.pdf501 KB 113-02-06 下載次數: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