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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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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恆春自然美景農莊 墾丁高CP值民宿 無照挨罰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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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執行分署提醒訂房或入住前要先查詢是否為合法旅宿業恆春自然美景農莊 墾丁高CP值民宿 無照挨罰
屏東執行分署扣押存款後二位旅宿業者繳清

  恆春有間度假休閒農莊以夕照、星空為賣點,營業客房數達 22間,卻未 領有旅館業登記證;墾丁某間民宿標榜吃飯購物戲水皆方便,還可代為規劃包 套旅遊,網友評價高 CP 值,惟業者並無民宿登記證卻經營 14 個房間的民宿 業務。屏東縣政府於前(110)年及去(111)年實施聯合稽查發現後,參照二 名業者的營業房數,依據發展觀光條例分別裁罰30萬元及27萬6000元並勒 令歇業,案件移送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

  分署受理後發現二位義務人皆坐擁高額不動產與多檔上市公司股票,其 中一位老闆名下13筆土地與房屋皆無抵押權設定,另一位老闆北部的房子價 值數千萬元,在中部也有土地,資產皆遠大於所欠罰款。分署先行凍結二人名 下數間銀行存款,其中一位老闆來信表示因其他業務經營不善欲辦理分期,由 於這位老闆的不動產無抵押權設定且股票現值大於裁罰金額,並非無力一次 繳納,分署遂駁回其申請。二位義務人往來銀行皆回報足額扣押後,分署另核 發執行命令通知銀行解繳義務人存款,二位旅宿業者違規罰單方迅速徵起執 行完畢。

  依據發展觀光條例規定,合法的旅館及民宿需辦理責任保險,主管機關並 會查檢其經營管理與營業設施,屏東分署提醒,端午連假及暑假將屆,國人出 遊預訂或入住旅館及民宿前,可先上網查詢是否為合法業者,以保障自身權益。 無照經營旅館得按次處罰,每次最高罰鍰 50萬元,無照經營民宿最高則是裁 罰30萬元,案件一經移送,分署定會貫徹執行,以確保國人旅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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