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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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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7年前毒駕挨罰9萬元 浪子回頭想考駕照 屏東分署勸諭辦分期 慈母幫忙繳清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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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分署執行員曉諭利害關係後,義務人終於繳清 7 年前毒駕罰單7 年前毒駕挨罰 9 萬元 浪子回頭想考駕照
屏東分署勸諭辦分期 慈母幫忙繳清

  屏東一名男子 106 年間毒駕被屏東監理站裁罰 9 萬元,另有數筆交通罰 單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被裁處之罰鍰,近 16 萬元的罰款自 108 年起陸續 移送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分署受理後,雖曾多次扣押義務人的 存款和薪水,但執行無著,目前適逢分署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展開全國毒駕 及酒駕專案強力執行中,執行員希望能為國庫收回這筆欠了 7 年的呆帳,遂 致電義務人催繳。

  執行員確認男子駕照已被吊銷,向義務人勸諭他還年輕,有些工作會希望 求職者必須有駕照,建議他去重新考照,男子表示確實很想重新考,但是礙於 有罰鍰案件未繳清目前不能考照。執行員向他說明依照現行的法規,如在分署 辦妥分期並繳納第一期款項,由分署出具分期筆錄後,監理機關應會同意他重 新考照,義務人遂表示願意辦理分期,並會請父母來擔任擔保人。本週二義務 人的母親現身分署,她向承辦人表示覺得當分期擔保人實在太麻煩了,便直接 將男子近 16 萬元的欠款全數清償。

  屏東分署表示無照駕駛只是製造更多的罰單及其他用路人的風險,且因 無照駕駛發生事故,在法律上將成為有過失的一方並影響自己的民事求償權 利。分署希望男子可以順利考照,用新駕照開始新工作也珍惜家人為他重啟的 新生活。毒駕和酒駕一樣危險,分署呼籲響應毒駕酒駕零容忍,不吸食毒品, 飲酒吸毒後切勿開車以避免傷人傷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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