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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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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黃副處長淑芬檔案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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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3-12-27
  • 資料點閱次數:321
活動名稱:檔案管理課程 檔案立案編目
對象機關:本分署
辦理時間:113年4月11日
講師職稱姓名:法務部秘書處黃副處長淑芬

主要參加人員:本分署全體同仁

課程摘要:

  • 檔案管理就是知識管理。
  • 檔案管理工作深具意義且責任重大,其目的在為後代保存今日的施政紀錄與歷史文化。
  • 檔案的定義,必須從檔案法第2條及檔案法施行細則第2條出發判斷,訂定檔案管理作業須知。
  • 編目若不妥適,將會難以即時檢索查詢到檔案進而降低應用效率,亦無法彰顯檔案重點及價值、掌握具體內容及重點,導致難以清查。
    ➤如金璧輝(川島芳子)檔案在檔案法施行前即未能發現價值(https://news.cts.com.tw/cts/general/200912/200912290376961.html)
  • 檔案整理作業三步驟
      1.分類:
        (1)賦予各案件分類號。
        (2)依分類原則辦理。
        (3)檢視分類號之妥適性。
      2.編案:
        (1)類目名稱-宜求穩定,案名-彈性運用。
        (2)將同一分類號中,性質相同或案情關聯之檔案,編整於同一案卷,並賦予簡要案名。➤重要案件:一事一案。
      3.立卷:
        (1)同一案卷內之各案件,依文件產生日期先後順序入卷。
        (2)紙本附件另存須能相互勾稽。
        (3)案情關聯之文件資料,宜併入同一案件
  • 案名要可直接表達檔案內容特徵用以區別,並要能涵蓋未來發展,具備直接明確性,類目名稱要能揭示案情才可當案名à須注意保密義務。
  • 檔案之主題事項人、事、時、地、物,建議自使用者角度設想。
  • 檔案考評編目之查核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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