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語 第1集-緣起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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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成立緣起
業務及廳舍介紹(客家語南四縣腔)文字對照稿
壹、說明客家語介紹的用意
各位朋友大家好,歡迎來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的頻道收聽屏東鴨拉幾歐,相信大家聽到用客家話的節目,可能會認為這是一個講述客家歷史文化的節目,在這要跟大家說明一下,這是一個很特別錄音節目,這是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因應多元語言文化,用客家話來介紹機關歷史的一個節目,節目全程都用客家話來進行,不管你是會講客家話的阿公、阿婆、阿伯、伯母、年輕人,還是想用這個節目學客家話的朋友,都歡迎你來收聽這個節目,讓我們用客家話來瞭解屏東分署的機關歷史。
貳、機關成立時間、業務從何而來
今天首先要來講,是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的成立,這機關名字真的很長,等一下,我講到這個機關,先跟聽眾朋友說明一下,我就用「屏東分署」這個簡稱來代表。
屏東分署在民國90年成立,成立時的機關地址於屏東市廣東路日新巷1號,現今的地址是屏東市建豐路180巷28號,大家聽到我這麼講一定會認為,喔!以前屏東分署搬到現今的地址。要跟各位朋友解釋一下,不是大家認為的這樣喔,90年成立的屏東分署跟現今的屏東分署都同在一個地方,是門牌地址修改過了。這部分容我在後面說明。
為什麼要需要成立屏東分署這個機關,這個機關的業務是什麼?在這跟大家說明一下,在行政執行署跟屏東分署未成立的時候,不管你是欠私人的錢還是欠國家的錢,都是由法院民事執行處來執行債務。
自民國90年屏東分署成立後,假如欠國家的錢,就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底下的13個分署來執行,大家心中一定會有一個疑問?欠國家錢跟欠一般人的錢有什麼差別?在法院的民事執行處與行政執行署來執行欠國家錢又有什麼差別?
這麼簡單來說,一般人家的債務,屬於私人債務,法院執行的方式,有查封財產、凍結債務人的銀行戶頭,換過來看,欠國家錢執行方式,也有查封財產、凍結債務人的銀行戶頭,除了這些以外,執行署還可以公布這個人的照片,禁止這個債務人不可以過太好的生活,譬如說:不可坐飛機、高鐵、不可買LV皮包,也不可載勞力士手錶、有寶石的金指,最後還有一個手段限制人身自由的處分,不可以出國離開台灣或是管收三個月。管收就是把人關進看守所三個月。
大家聽到我這麼講一定會嚇到,怎會欠國家錢怎會這麼嚴重,什麼是欠國家錢,大家不用驚,絕大部分的朋友是守法的好公民,平時國家稅收,譬如我們車子牌照稅、燃料稅,我們賺錢的所得稅、做生意的營業稅,絕大部分的朋友都會收到通知單後去繳,當然有時不小心闖紅燈或超速的紅單,像這種行政罰款,如果不小心沒繳,警察局也會把這種行政罰款送來我們屏東分署來做執行、催收。再來,我想大家也會有一個疑問,為什麼欠國家錢除了查封房子、車子,怎麼會送去看守所管收,這麼嚴重。大家人不用怕,這是針對欠很多錢而且沒有意願解決國家債務的人才會做的處分。屏東分署不是將所有欠國家錢的人都送進去看守所,也不是所有欠國家錢的人都是故意的,有時可能現在住的通訊地與戶籍不同所在,可能漏接通知單,才會沒繳到稅。不怕大家笑,自從我來到這上班後,我都跟家人講,每天要看一下信箱,很怕有時公用停車場的停車費沒繳,自己被交通局送來屏東分署,自己執行自己,這樣,我就漏氣了。
講到這,希望大家對屏東分署有一些了解,但也不要嚇到自己
參、接收舊屏東看守所廳舍及整修過程
剛才有講到屏東分署的地址,90年成立的屏東分署與現在的屏東分署有二個地址,不過都是同一個地方,為什麼會有二個地址。屏東市廣東路日新巷1號,這是原屏東看守所留下的地址,大家有興趣可以看一下現今監獄或看守所的地址,這些機關都常用「日新」、「崇德」的名稱命名,用這些比較正向的名稱鼓勵做錯事的朋友改過向善,希望日日新讓自己更好,崇德就是崇法守道德。後來因都市計畫及門牌整編所以,改為現在屏東分署所使用的門牌地址。
屏東分署成立時,沒起大樓做新的辦公室,為了省國家經費支出,所以,接受原來屏東看守所的廳舍,看守所的用途是用收押刑事被告跟短刑期的人犯,原本的空間大部分都是用來關押被告舍房,一小間一小間、也有一、二間大間的工廠空間,這些空間都沒辦法用來辦公,所以,成立前半年,法務部先請屏東地檢署幫屏東分署整理了一部分的辦公室,後續再由屏東分署成立後的人來整理需要的辦公廳舍,現今的屏東分署經過三次大整修第一次在89年、第二次在90年、第三次在109年,屏東分署雖然是個舊建物,不過,還算保存的很好,雖然內部空間有整修過,不過外觀還是有保存舊屏東看守所外觀,講到這,大家有機會來屏東分署參觀時,還可以看到舊屏東看守所的高圍牆還有整理很美的花園。為了減少圍牆的嚴肅感,我們在圍牆下種了爬藤類的植物,現在的圍牆青青綠綠,很好看。
肆、宣導行政執行核心價值
很多人用一句開玩笑的話,形容行政執行機關,講我們是有牌的討錢公司,說實在的,討錢的人不受人歡迎,為什麼我們還要做這種人、這種事。
因為,我們為了維持國家法律秩序,假如有人喝酒醉開車被警察開罰單,沒有繳罰款,這樣,他下次還是會喝酒後開車上路,下次喝酒醉開車時還有沒有那麼好運氣,只是被警察開罰單或是撞到人,我們不知。
不過,我們希望第一次的罰款,就讓他知道喝酒醉開車的後果,除了面對刑法外,還有行政罰的罰錢,而且,不是一、二萬元就可以解決,也不是沒有繳罰款,就沒事。希望提醒受處罰的人警惕自己愛惜自己生命,也尊重路上別人的生命。
這是我們屏東分署做這件不討人愛,不過,我們還是要做也願意做的最終目的。
今天的錄音節目先到這,後面我們還會準備屏東分署成立至今有一點生趣的事物,分享給大家人知,也讓大家人更加認識屏東分署。
祝福大家今天有歡喜的日子,多謝您的收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