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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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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請問申請檔案應用範圍有何限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2-20
  • 資料點閱次數:291

答:檔案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請:

    1、有關國家機密者。

    2、有關犯罪資料者。

    3、有關工商秘密者。

    4、有關學識技能檢定及資格審查之資料者。

    5、有關人事及薪資資料者。

    6、依法令或契約有保密之義務者。

    7、其他為維護公共利益或第三人之正當權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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