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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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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請問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應備之證件為何?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2-20
  • 資料點閱次數:257

答:申請人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時,應出示審核通知書及身分證明文件並完成登記程序後,由本分署專人陪同進入指定之檔案閱覽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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