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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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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俊霖之命報告財產狀況執行命令公文1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9-06
  • 資料點閱次數:14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95

發文字號:屏執廉113年營稅執特專字第00023095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俊霖之命報告財產狀況執行命令公文1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本分署113年度營稅執特專字第23095號等義務人陳俊霖(即鴻霖汽車)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行政執行事件,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陳俊霖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廉股書記官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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