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回首頁

:::

公示送達 112 年 3 月 7 日屏執平111健00288017字第1120019622X號之(收取命令函)1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3-14
  • 資料點閱次數:315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313

發文字號:屏執平111年健執字第00288017

 

主旨:公示送達 112 3 7 日屏執平11100288017字第1120019622X號之(收取命令函)1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1年度健執字第288017號等義務人蔡明香之全民健康保險法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蔡明香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平股書記官領取。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