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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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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111年10 月 31 日屏執廉111費00004030字第1110216554A號之(執行命令函)1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11-07
  • 資料點閱次數:173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114

發文字號:屏執廉111年汽費執字第00004030

 

主旨:公示送達11110 31 日屏執廉11100004030字第1110216554A號之(執行命令函)1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1年度汽費執字第4030號等義務人林益樑之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汽車行政執行事件,因應受送達人林益樑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分署依職權公示送達主旨所示文書,旨揭文書現由承辦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於上班日得隨時前至本分署向廉股書記官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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