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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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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行政執行處駕駛甄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14
  • 資料點閱次數:1005
一、資格條件:(學經歷、考試及格類科等資料說明。惟不宜限制應徵者年齡) 1.各機關學校現職駕駛且經機關同意進行移撥。 2.國中以上畢業。 3.具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 二、工作項目:(主要工作項目等資料說明) 1.公務車輛駕駛。 2.其他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址:(工作地點所處位置、地址等資料說明。) 屏東市建豐路180巷28號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行政執行處) 四、聯絡方式:(須檢具文件、聯絡人、聯絡電話等資料說明。) 有意願且符合上開資格者,於上網公告期間,備妥下列文件: 1.原機關同意移撥書正本 2.公務人員履歷表 3.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5.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影本 6.國民身份證影本 請於100年1月25日前親至或掛號(以郵戳為憑) 郵寄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行政執行處秘書室, 聯絡方式:08-7366626轉2203劉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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