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分署甄選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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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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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甄選駕駛簡章
1.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人員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但甄選結果,如無適合人選時得從缺。
2.性別:不拘
3.工作地點: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屏東市建豐路180巷28號)
4.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前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至本分署報名,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甄選」。
5.資格條件:
(1)中央機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編制內之駕駛、技工及工友。
(2)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3)具有職業小客車駕照(含以上)。
6.工作項目:公務車駕駛、協助行政事務及其他交辦事項等。
7.薪資待遇:月薪新臺幣30,100元~35,770元(依各機關技工工友工餉表及個人服務年資等相關規定核定辦理),加班費核實計算給予。
8.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
(1)填寫報名履歷表,並貼妥最近1年內正面半身照片。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最近3年考績(成)通知書等相關資料影本、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含以上)正反面影印本。
(3)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證明正本。
9.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談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分署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10.有意者請自行影印公文附件或逕至本分署網站電子公布欄最新消息下載履歷表填寫。
11.聯絡人:秘書室鄭浩然,電話:(08)736-6626分機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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