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潮州男3次拒酒測罰63萬 屏東執行分署查封透天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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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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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男3次拒酒測罰63萬 屏東執行分署查封透天厝
父親為酒駕大戶兒子辦理分期 讓孫女安心住
潮州有一 40 多歲羅姓男子前於 107 年及 109 年間,開車酒駕行經光復 路、介壽路等路段拒絕酒測,分別遭開罰 9萬及18萬元,男子拒不繳納,案 件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分署受理後,陸續扣押其存款、薪資 債權、禁伐補償費等財產權,惟男子存款不多,從事鐵工零工收入不穩定又離 職,分署僅扣到3萬餘元。
該名男子去(110)年年初再度於潮州酒駕,又被警察攔獲,且是第3次 拒絕酒測,遭開罰36萬元,案件在今年1月移送分署執行,羅男也因拒絕酒 測累欠高達63萬元,成為屏東分署酒駕案件排行榜前三大戶。
執行官調查發現羅男在來義、潮州、萬丹等地皆有土地,潮州的不動產為 透天厝且有抵押貸款,為了避免義務人脫產,火速通知書記官在收案隔天立刻 辦理各地不動產查封登記。
與義務人同住的前妻接到分署查封公文相當緊張,來電向執行人員詢問, 表示她也是透天厝的共有人,非常擔心房子被法拍會影響她與子女的居住權 益。沒幾天,義務人的父母親趕緊從來義到分署,找書記官瞭解義務人目前所 欠金額,並表示羅男經濟狀況不佳,希望可以為他辦理分期,執行人員請羅父 先回去考慮分期的清償計畫,過年後羅父帶著現金10萬元作為第1期款項再 度到分署,為了讓媳婦與孫女可以安心住在透天厝,表示願意為兒子辦好分期 繳款手續,讓孫女暫時不用擔心房子被法拍了。
屏東分署表示,若羅男按期全部繳納完畢,會發函塗銷不動產查封登記, 但若有一期不繳,會繼續進行不動產鑑價及拍賣等程序。分署近 3 個月強力 執行酒駕案件,使35名義務人的酒駕罰鍰全額繳清,另外還有121名酒駕義 務人的罰單也獲得部分徵起,本次酒駕專案迄今總計為國庫收回 316 萬 2768 元。
天暖回春疫情趨緩,工商聚餐宴飲機會增加,屏東分署呼籲所有的汽機車 駕駛人能尊重用路人的生命權避免酒駕,為響應酒駕零容忍,酒駕案件不分金 額大小,屏東分署都將繼續強力執行追到底,以貫徹交通正義,共同保障用路 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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