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屏東執行分署鍥而不捨 終於成功追繳9年前酒駕罰單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5-22
- 資料點閱次數:107
屏東執行分署鍥而不捨
終於成功追繳9年前酒駕罰單
屏東內埔一名高姓男子 102 年 6 月在內埔酒駕騎乘機車,被警察攔獲而 遭開罰 9 萬元,男子在監理站辦理分期僅繳納 1500 元後就不再管這張罰單, 案件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分署104年受理該起酒駕案件後, 曾拍賣義務人位於瑪家鄉的山坡地,並多次扣押義務人的禁伐補償金,雖執行 無著,惟分署仍鍥而不捨要續行土地與補償金的執行程序。日前義務人家屬來 電,承辦書記官靠著這一通電話,終於讓案件燃起一絲希望。
在7年的執行程序中,分署曾多次通知義務人到場,但高男皆不予理會, 執行人員辦理不動產現場查封時,車輛無法進入滿是雜木林的山坡地,而高男 於當日依然神隱,書記官遂至其戶籍地現場訪查僅遇到高母,執行人員一直無 法當面勸繳,義務人家屬日前主動來電表示高男生病,希望能辦理分期繳納, 書記官於電話中勸諭是否考慮一次繳清,且分署目前正準備再次進行不動產 拍賣程序,如繳清則義務人可保有不動產所有權,日後請領土地各項相關補助 款的權益才不會受影響。高男家屬被書記官說服,上個月終於帶著現金到分署, 繳清含健保費與其他交通罰單在內的全部欠款,屏東分署藉著一通電話,成功 收回近11萬元的陳年舊帳。
本件義務人名下土地是位於山坡地保育區的原住民保留地,可能會有造 林獎勵金、集水區禁伐補償金、保育獎勵金等各類補償及回饋金可領取,如果 案件未清繳,分署會向鄉公所及縣政府扣押領取相關補助款的權利,而且不動 產一旦進入拍賣程序,還會衍生指界、鑑價等相關程序費用,這些費用最終還 是要由義務人自己支付,實在很不划算。屏東分署呼籲,酒駕零容忍,分署會 繼續強力執行酒駕案件以貫徹交通正義,共同保障用路人安全。
附件下載
- 屏東分署鍥而不捨徵起9年前酒駕罰單.pdf261 KB 113-05-21 下載次數: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