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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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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超商繳款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14
  • 資料點閱次數:2301

義務人可持「印有條碼」之傳繳通知書,於繳款期限內至各便利商店繳款,方便又省時!
請於收到傳繳通知單(圖片)後確認是否有條碼:

財稅類:

      未滿2萬元之綜合所得稅、營業稅、地方稅等,免收手續費。

監理類:

      1.未滿2萬元之公路罰、汽車燃料使用費,免收手續費。
      2.未滿2萬元之違章罰鍰案件,需要手續費6元。

健、勞保類:

       未滿2萬元之全民健保費,勞保局移送勞保滯納案件,需手續費3元。

勞健保類案件另可持含有條碼之傳繳通知書,至郵局或金融機構繳款,無金額限制及免收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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